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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标普调降中国主权信用评级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2017-09-22 10:27:06    中国日报网  参与评论()人

在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驱动下,今年以来,财政收支形势趋好。1-8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9.8%,比上年同期加快3.8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3.1%,高于收入增幅3.3个百分点,为经济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稳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战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中国仍将保持较强的经济增长韧性。

记者问:标普认为,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仍在举债支持公共投资,未来债务偿还可能动用政府资源。请问您有什么看法?

答:标普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部计入政府债务,从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我国《预算法》、《公司法》等法律已经明确界定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国有企业债务的边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范围,依法包括:一是地方政府债券;二是经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2.01万亿元,我国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占GDP的36.7%。

《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其举借的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财政持续健康运行。

记者问:标普特别强调了中国信贷增速过快,会削弱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请问您对此如何看待?

答:信贷增长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及融资结构等的综合反映,受经济结构、经济增长、历史文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同经济体的融资结构本身存在较大差异,客观上会使货币信贷呈现不同的水平,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应结合一国实际具体分析。长期以来,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国家,居民部门的储蓄大量通过金融中介转化为企业部门债务。高储蓄支撑了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银行贷款一直在全社会融资中占据主体地位,只要审慎放贷、强化监管,防控好信用风险,完全可以保持好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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