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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一家污企损失3000亿是种要挟

2017-09-21 21:07:0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烧伤男童入托遇阻,光强调爱心不够

背景:温州瑞安有个叫贝贝的四岁孩子。2015年1月,贝贝严重烧伤,五官变形,昏迷了半个月才醒来。父母全力照顾贝贝,贝贝渐渐康复。然而,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却没有一家幼儿园肯接收他。原因是,幼儿园方面怕贝贝的容貌吓到其他小朋友,怕其他家长不同意。

钱江晚报发表李晓鹏的观点:对于幼儿时期的孩子来说,爱的教育应当是他们的第一课程。以贝贝相貌吓到小朋友为由而拒绝的教育机构,我想说的是,孩子没有你们想象得那么敏感和脆弱,这时候的孩子正是爱的价值观养成的最好时机。他们还没有学会用相貌来评判另一个小朋友。不要把贝贝当成负担,应该把他的出现,当成是一次接受爱的教育的最好机会。通过与贝贝的交往,孩子们将更好的养成爱和友善的观念。贝贝也因为伙伴们的善良以对,有机会重新成长为一个充满感恩之心的阳光孩子。贝贝的出现会让孩子们更早的明白,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在他们接受贝贝、善待贝贝的时候,他们会比其他孩子更加成熟,更早意识到社会的真实面貌。也会让孩子明白,人与人之间,在权利上是平等,人人都应该有机会接受教育,不应因个人出身、相貌而有所增减。这种教育,越早让孩子知道越好。孩子是大人的影子,大人的自私自利他们会看在眼里,今后必然走向你们所塑造的方向,并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这个世界。给贝贝一点爱,不就是给自己一点爱吗?

小蒋随想:人们常说“注重内在美”,“心理美才是最美”。这话其实有“叶公好龙”的成分,颜值依然是许多人审视他人时的第一标准。当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欢外表美丽的人,并不是错。但是,如果歧视外表不那么好看的人,拒绝其获得应有的权益,就涉嫌法律上的歧视与侵权了。将贝贝的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因为仅有道德说教与好言劝说,对一些铁石心肠、自私自利的人效果不大。在有理却就是行不通的时候,必须以法律来为弱势的、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托底。贝贝如今只是要上幼儿园,以后他还会面临上小学、中学、大学,直至就业。对于有残缺的人而言,这一路注定不会平坦。社会需要有相关的机制为特殊的群体护航,减少他们可能遇到的不公门槛。从另一个角度看,特殊群体未必特殊,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变得特殊。法治与制度性的保障,是人性化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呵护。看到贝贝的故事,社会爱心组织与医疗整形机构能否为贝贝“恢复”一些容貌呢,这也是善良的人们的期待。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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