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近期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共计281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绵竹市严仙酒厂生产的继昌老窖酒(珍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为2013/10/6同一规格型号的“继昌老窖酒(经典)”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隆昌县响石镇吉庆酒厂生产的白酒(清香型白酒)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
另外,还有5批次来自农贸市场的蔬菜、鸡肉农药兽药超标,涉及敌敌畏、毒死蜱、恩诺沙星等。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泸州、德阳、内江、眉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12月21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链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