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假驾证使用竟有十年 送子上学终被查

2017-09-20 19:32:0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武汉9月20日消息(记者张毛清 通讯员杨小双 陈浩)9月14日,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黄梅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无证且使用假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违法行为需并处拘留处罚,因当事人儿子今年被大学录取了,他一家人特地驾车从四川赶到福建为他儿子送学。民警人性执法,先让其送儿子上学,后来公安机关接受处罚。

9月14日19时许,一辆四川籍小型普通客车驶入福银高速公路黄梅南收费站,正在执勤的湖北省公安厅高警黄梅大队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程某出示的驾驶证字体有异,存在伪造嫌疑,随后民警当场使用警务通对其身份证号码查询,经查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岗亭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 2007年程某在广东深圳打工时,花了3300元钱在深圳某驾校报名申考驾驶证,在第一次参加科目一考试时他未通过考试,随后该驾校工作人员麦某声称可以为其安排代考并包过,不用他本人考试也拿得到驾驶证。程某信以为真,程某就给了麦某每科300元,共计1200元的替考费用于“安排替考”。五个月后麦某交给程某一本驾驶证。六年后驾驶证有效期即将到期,在四川打工的程某没有时间去深圳换证,他又联系上麦某,麦某再次给他邮寄了一个十年有效的驾驶证。从申领驾驶证到现在的十年间,程某一直相信自己的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直到今日被民警查获,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当民警告知程某,其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是要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时,程某表示懊悔不已,当年真是存在侥幸心理,确实不应该。但程某也提出了自己的困难,今年儿子考上了大学,他们全家人从四川驾车开往福建为他送学,自己就是想亲自送儿子进入大学校园。希望民警可以等他将儿子送到学校再回来接受处理。

民警随后对程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要求当事人15日之内到我大队处理。并为当事人联系车辆,转乘火车前往福建武夷山送学。

16日下午,程某依约来我大队接受处理,并对民警人性执法表示感谢。最终黄梅大队对程某无证和使用假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湖北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