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吉林省白山市通报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2017-09-20 18:22: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5.临江市农牧局副局长单家鹏等人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导致桦树镇西大川村环境污染问题。临江市农牧局副局长单家鹏等人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对2015年1月以来西大川村五个猪圈污染地下水、河水,2017年4月农业温室大棚改建大型养鸡场等问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临江市农牧局副局长单家鹏、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历建军、桦树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仁志、临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鸿伟、副大队长王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临江市桦树镇西大川村副主任徐金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江市环保局副局长于伟、桦树镇人大主席兼西大川村支部书记王泽民受到诫勉问责。

通报指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纪律保证。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快查快结。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严格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决不姑息。对已查处问责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严查快处”的强烈信号,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关键词:吉林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