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这么个场景:老李和爱人周末出门办事,留下刚上小学的小李独自在家。小李做完作业,一看洗衣盆里有件爸爸的衬衫,兴冲冲端进水池里洗了。等老李夫妻俩进门,衬衫刚挂好、还滴着水。老李看着浑身湿透的孩子,张口第一句话是,“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给人省心呢?”
小李的心情,大家都能想象。
几天前,广东潮州归湖镇邮政局附近一处木屋着火,当地消防接警,三辆消防车紧急出动。在潮枫路与新洋路的十字路口,恰逢车流等待红灯,多车不约而同地开过红灯停止线,让出救援通道——说到这里,还是“感动中国”的气氛,而让情节急转直下的是新闻报道中喜大普奔的一句话,“如果接到罚单,驾驶人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警方会调查后视情况取消处罚。”
司机们的心情,大家能想象吗?
看完新闻的司机们都在“脑补”:给特种车辆让完道,回家惴惴不安等上一两天,一旦来了违章通知,扔下手头的事,和老板请假,去交警部门办事窗口取号,等上一两个小时,和窗口的交警解释,等交警调出视频有了结论,这罚200元记6分的处罚没准儿能被取消。这一切,就因为司机们遵守法律,做了好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法律在上,对于机动车驾驶员,给不给消防车让道,这不是一道选择题。那么,交管部门有的选吗?
抓拍闯红灯的摄像头,既然拍到了车头、车尾两块牌照,想必也拍到了车辆闯红灯时前后的道路状况。既然有人手将车辆违法行为审核上网,想必这些车辆和救护车、消防车的合影,也一一被人看到。交管部门随手排查、随手撤销处罚的困难,大概不在技术上,而在人力和制度上。站在监管者的位置,交管部门在“漏抓”和“误伤”之间,一五一十地拍照,让蒙冤者自行申诉后再撤销处罚,是最“疏而不漏”的模式。但这种模式中,被低估的是作为个体的司机为此奔走付出的体力、时间以及最重要的——憋屈和郁闷。
在交管部门“不怕多此一举”的主动作为和让司机“自己来申诉”的高冷之间,有没有折衷的方案?我相信,一定有。人力和制度的困境,能否以技术来突破?智能度高的方案,比如自动识别经过红绿灯的特种车辆,依据时间筛选闯红灯的违法车辆,留下短名单供人工判断,会大大降低排查的时间成本;智能度低一些的方案,比如建立“让行闯红灯”的网络和手机快捷申诉渠道,司机可由此提交车辆违法信息并进行在线申诉,先免去他们的奔波之苦。归根结底,“秉公”是执法的原则,“为民”才是执法的目的。所谓“为民”,不仅要处罚违法者,更要保护守法者。
法律是一条底线。司机在“听到警报,靠边让道”的底线以上,还有文明驾驶、出手助人等一系列更体面的修为;交管部门执行“申诉后撤销处罚”的规定同样也只是对其工作的最低要求。完善制度流程设计,至少展现便民的善意,不违法律,更不悖人性。(记者沈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