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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9-18 10:46: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兰州晚报讯(记者雒焕素)9月16日,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市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某某等人午间饮酒问题。2017年5月,吴某某、市畜牧管理站站长张某某、副站长严某某、干部邵某某与山丹县畜牧局副局长张某某、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李某某、副站长李某某在工作期间,接受山丹县种羊场场长何某某邀请在该场吃午饭并饮白酒。吴某某、张某某、何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某某、严某某、邵某某、李某某、李某某分别被诫勉谈话。市畜牧党组书记、局长马某某,山丹县畜牧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杨某,山丹县畜牧局纪检组组长龙某某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告诫约谈。

2.高台县公安局南华派出所所长王某某、教导员丁某某组织干警聚众饮酒问题。王某某、丁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甘州区靖安乡中心学校公款聚餐等问题。靖安乡中心学校校长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教师聚餐费用已清退。

4.民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某某公车私用问题。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收缴。

5.山丹县科技局违规收取发放评审费等问题。山丹县科技局局长梁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张某某、会计曹某某分别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和支出的接待费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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