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山西一恶意竞拍者被处拘留并罚款 放眼海外司法拍卖程序

2017-09-17 15:06:3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最近,山西省盐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房屋,并在淘宝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这原本是一件非常普通的司法拍卖,但最终的拍卖结果却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在拍卖过程中房屋价格竟不断攀升,原本被评估为73万3千零77元的房产经过刘某丽34次竞价,最终拍出了145万零77元的价格。

在拍卖结束后,买方刘某丽找借口拒绝按拍卖成交价付款。为此,盐湖区人民法院对刘某丽进行传唤要求其到庭接受调查,但刘某丽却以在北京出差为由拒不到庭。

刘某丽其实与刘某霞认识,34次恶意竞价也是刘某霞授意的。刘某霞的本意是想保住自己的房子,但是自己和朋友刘某丽约定好的购房款因故不能兑现,所以导致竞拍成功后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款项。其实刘某丽本人没有真实购买意愿,却在朋友的授意下参与恶意竞拍,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了妨碍。

事后,盐湖区法院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五款、第115条、第11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3条的规定,决定对刘某丽拘留十五日,罚款五万元。

盐湖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网络司法拍卖恶意竞拍者进行司法拘留并罚款,在全国尚属首例。专家提醒,我国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是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型司法活动,恶意竞拍是严重干扰司法拍卖活动,影响执行的质量和效率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打击和规范。

放眼海外,在其他国家司法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拍下不买,会承担怎样的后果?

俄罗斯:恶意竞拍者除损失押金 还要付赔偿款

《全球华语广播网》俄罗斯观察员张舜衡介绍,俄罗斯联邦在2002年2月11日颁布了司法拍卖的专项法规。司法拍卖的组织者必须提前30天,但不早于60天公布拍卖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拍卖品的介绍、初始价格。参与司法拍卖的竞拍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存于官方要求的押金,其押金的上限不得超过拍卖品初始价格的5%。没有成功获得拍品或者压根儿没有举牌的买家在拍卖会结束后可立即获得退还押金。出价最高且最终获得拍品的竞拍者必须在当天与拍卖行指定卖家签署合同,该合同适用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48条。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