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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34次竞价买房拒付款 当地法院对其拘留十五天罚款五万元

2017-09-16 19:51:4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运城9月16日消息(记者白杰戈 李楠)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山西运城的一名女子在司法拍卖中34次竞价,以高出评估价近一倍的价格拍下一处房产,但是拒绝按成交价付款。当地法院决定对她拘留十五天,罚款五万元。这是国内第一例对网络司法拍卖恶意竞拍者拘留并罚款的案例。

事件的缘起是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房屋。

盐湖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杨玉学介绍,该院在今年刚开始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涉案的这处房产有204平方米,市场价大约三千多元每平米,评估价跟市场价相当。拍出这样的高价他们很意外,“我们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当时想经过司法拍卖会更公平公正,刚出了结果还以为是这个房子评估价太低了,但是没有想到是恶意竞拍。”

杨玉学介绍,他们多次跟竞拍成功的刘某丽联系,但对方拒绝出面,“传唤了她八次,不来。这个时候我们一考虑觉得不对,开始调查这个事情。一调查发现刘某丽是被执行人刘某霞的亲妹妹。问她要不要这个房子,她说没钱。”

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霞为了不让房产落到外人手里,给了妹妹刘某丽五万元保证金,通过电话让她参与竞拍,刘某丽总共竞价34次,占到总竞价次数的将近一半,高价保住了房子,但是姐姐原本和朋友约好的款项因故不能够兑现,无法按时支付拍卖款项。

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只有刘某丽一方想要保住姐姐的房子,也不至于把价钱抬到评估价的两倍。盐湖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杨玉学介绍,刘某丽竞价的对手是跟她姐姐刘某霞有债务纠纷的申请人马某,刘某霞欠他一百万,加上利息大约有一百四十万,马某原本想把房子拍下来抵债,拿回来一点儿算一点。竞拍价抬到一百四十万之后,马某如果再加价,就要倒找钱给刘某霞了,他“及时收手”,而刘某丽又一次加价,最终以评估价近两倍的价钱拍下了姐姐的房子。

法院认为,刘某丽本人没有真实购买意愿,是在被执行人刘某霞的授意下参与恶意竞拍,她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了妨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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