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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诉浙江好风胜诉 获赔逾1.6亿元

2017-09-14 18:01:4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9月14日消息 中视传媒(600088)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与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好风”)权益纠纷《裁决书》。裁决浙江好风向中视传媒支付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共计 1.25亿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697.44万元。自 2017 年 8 月 30 日起,以 1.25亿元为基数,按每日 0.03%的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此外,还承担本案裁决费的 70%,合计55.14万元。   公告显示,原告中视传媒与被告浙江好风为共同投资摄制电视剧,分别于2012年9月28、11月9日签订《第三种爱情合作》、《抹布女也有春天合作》的拍摄合同。中视传媒依约共计投入拍摄资金1亿元,其中《第三种爱情》投资4950万元,《抹布女也有春天》投资5220万元。   由于浙江好风在收到投资款项一年期满后,却未能依约向中视传媒返还全部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为此中视传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4月21日、6月23日前后两次开庭审理,做出上述裁决。   对于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中视传媒表示本次仲裁涉及的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由于仲裁裁决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017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89%;净利润49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5.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1万,较上年同期增长365.95%。
关键词:中视传媒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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