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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家庭摄像头成隐私泄露黑洞

2017-09-14 07:37:3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史奉楚

普通摄像头信息一个卖5元,对着床的一个卖10元,有激情画面的一个可以卖20元。原本用来看护家里老人孩子或用于防盗的摄像头,竟然被不法分子用于“窥私”在网上公开叫卖。近日,北京、浙江等警方接连破获黑客非法入侵居民家用摄像头案件。据报道,目前我国的家用摄像头保有量为4000万至5000万个,其中一些存在被攻击风险。在一些QQ群和百度贴吧,有人公然售卖破解摄像头软件,分享他人家庭私密影像。

随着智能手机等互联网工具的广泛应用,价格实惠的摄像头也被一些人连接到手机上,用于看护老人小孩或者防盗。但一些摄像头在传输数据时却可能被不法分子侵入系统,导致隐私被泄露,甚至因此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此,既需要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范措施,更需要提供摄像头及数据传输服务的商家强化技术防控措施,确保正常使用家庭摄像头的消费者成为智能产品的受益者,而非隐私和信息被随意泄露和窥视的受害者。

隐私权主要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个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在现代国家,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格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严格保护。而家庭摄像头所摄录或收集的使用者家庭内部的布局、人员活动内容无疑属于人们不愿被他人知道的个人隐私。

为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无论是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均明确了侵犯个人隐私的法律责任。侵犯他人隐私者,既要赔偿损失,又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者治安拘留,更可能被判处刑罚。如根据刑法,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即可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或者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综合运用多种打击措施,如根据微信群或者QQ群中出售破解软件、隐私视频的信息顺藤摸瓜,倒查始作俑者。

但要知道,个人隐私一旦被泄露,就不可能再恢复到之前的隐秘状态。如受害者家中的状况被他人散布到网络或者“直播”后,就会被围观、下载、存储。即便责任人被查获,被追责,也会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商家更应做好防范措施,提升产品和传输网络的安全性能,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这既是网络安全法所具有的法定义务,又是其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应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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