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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额回报吸存800万清远侦破一集资诈骗案

2017-09-13 07:36:2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雷健 通讯员雷卫华 吴映彤 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项某浩,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向79名市民非法集资超过800万元。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这起大型投资理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

2016年11月,周某某、林某某等人到清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多名群众在广州兆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华盈一号理财产品,在支付了一段时间的利息及本金后,该公司就停止支付,导致投资款打水漂。

经过警方近半年的调查查明,该公司总经理项某浩等人大肆向市民宣传,声称该公司的华盈一号理财产品保本保息,并具有高额回报利率的投资理财优势。在高额回报的利诱下,不少市民掉入“投资陷阱”。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已向79名市民非法集资198次超过800万元,这些钱款被高息转贷给他人,达到吸收公众存款及资金诈骗的目的。

经对该公司账册审计发现,兆华投资清远分公司吸收的金额为800余万元,已返还金额为400余万元,未返还金额近400万元。其中,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项某浩每月吸收客户的金额60余万元,7个月共吸收420余万元。

据悉,项某浩从社会吸收的资金并未按合同内容履行投资义务,而是大肆挥霍。目前,项某浩等犯罪嫌疑人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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