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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产妇坠亡事件”涉事医院院长、妇产科主任被停职

2017-09-11 17:41:4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西安9月11日消息(记者刘涛)今天(9月11日)上午,记者从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获悉,榆林市卫计局决定对涉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8月31日,绥德孕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成立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

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医院管理,9月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已决定对涉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同时,榆林市将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坠楼事件的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对坠亡事件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关键词: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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