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是我国第33个教师节。教育部表示,将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介绍,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质增效,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截至2016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78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116万。教师配置得到较大改善,小学生师比比2012年降低了0.59个百分点、初中降低了1.18、高中降低了1.82。结构不断优化,中青年教师成为主体,普通高校、中小学教师中45岁(不含)以下分别占69.83%和 70.49%。教师素质大幅提高,高学历教师比例进一步增大。
王定华表示,只有推动改革,方能体制顺、活力足。当前,一系列管理改革实现新突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8个省份,严把教师入口关。推进交流轮岗,深化“县管校聘”示范改革,引导义务教育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出台《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倡导教育家办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设置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近3000人。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探索建立科研代表作评价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研究学术。研究制定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标准,引导教师专业发展。
今年3月31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表示,要把教师的职称评审直接下放给高等学校,包括教授、副教授,因为在今年1月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的决定当中,已经列上了副教授的评定权取消,在3月份五部门的文件,实际上把教授评定权取消,也已经放到了里面。
刘建同也坦言,将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等学校,事实上也是对监管能力的考验。在文件研制起草的同时,教育部也和其他部门一起启动了关于监管方面相关的研究,核心就是要确保评审权的下放,各个院校能够接得住,而且能够接得好,如果接不住、接不好,“放管服”的改革就不是那么成功了。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的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在监管的有关政策举措、有关监管程序、监管内容、监管公开方面都提出了要求,非常核心的一点是把 “两随机、一公开”这样一种方式运用在监管过程当中,使下放和监管实现权责的同步。我们还希望能够创新监管的方式,建立健全相关的惩处机制,实现监管的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