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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

2017-09-09 13:06:5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沈阳9月9日消息(记者徐志强)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辽宁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改革、健全和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建立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

联动会商机制在省政府领导下,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统筹推进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相关工作,研究、协商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今后,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信息互通、协作配合、有效联动、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多点发力,从多方面对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给予必要支持,内容涵盖完善药物政策体系,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积极引导短缺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建设小品种药物集中生产基地、鼓励有批准文号的企业恢复生产;按规定做好短缺药品支付保障;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现代药品流通方式,优化物流配送网络,提升短缺药品可及性;推动国有企业在短缺药品供应方面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深化药品价格改革,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对短缺药品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对短缺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加强短缺药品质量监管,研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及其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功能,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建设省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

会商联动机制由省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动会商机制成员。联动会商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动会商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短缺药品综合协调、监测预警,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启动分类应对等具体事项,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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