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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业共同抵制旅行社不法经营 净化游客消费环境

2017-09-08 10:16:4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和游客是构成旅游市场的核心要素,分别承担着监管主体、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综合监管,旅行社要规范经营,游客要理性消费,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国家旅游局及时出台相关规范,不仅是对旅游企业规范经营的指引和约束,更是对旅游消费者的提醒和警示。在法律框架内,企业合规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行业管理部门适时引导纠偏,才能成就规范成熟的市场。

  中国旅游研究院经济学博士韩元军认为,旅游部门可通过相关案例开展游客警示教育;积极发挥大型旅企带头示范效应,由大企业带头倡导游客理性消费;发挥好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作用,倡导正能量,严惩反面典型,引导游客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同程旅游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地区发生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等情况引发旅游投诉和群体性事件,不仅严重侵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的社会隐患。旅行社要举一反三,从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行业核心价值观出发,积极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我司拥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质、经营、风险等进行专业的动态评估,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我们坚决清理。同程旅游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全方位彻查行动,通过加大自查力度,加强供应商管理,杜绝此类事件,避免消费者遭受类似的损失。同程拥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质、经营、风险等进行专业动态评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我们坚决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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