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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矿区网格化管理吸毒人员

2017-09-08 04:11: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分类管理“四失四访”

在阳泉矿区段南沟社区“阳光之家”,记者看到《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工作流程示意图》《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人员分类流程示意图》《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人员评估、干预流程示意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悬挂在墙上。

“网格化戒毒必须有的放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刚刚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的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红梅向记者介绍说。

任红梅告诉记者,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和强戒期满出所后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都会由街道、派出所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社区,随后签订戒毒、康复协议。协议签订后,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就开始对相关人员展开分类评估,并填写《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情况审批表》,报派出所审核、街道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据了解,阳泉矿区将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人员分为三类:处于托管失控状态的、不服从社区戒毒(康复)的、严重违反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协议的为A类人员,由派出所协助管控;自愿接受戒毒(康复)的为B类人员,由网格长和禁毒社工日常管理;未成毒瘾和已满三年未复吸的为C类人员,由网格长定时随访。

“所有人员必须做到‘四个必访’,即失常必访、失控必访、失治必访、失业必访。”王富明说,分类后的吸毒人员情况会由网格长及时录入平台,并由“六帮一”工作组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对其进行定期随访、动态监测、危险评估、跟踪监管、尿检。

排查建档做到“四清”

早上9点,耿某在父亲和网格长王瑞青陪同下走进了阳泉矿区赛鱼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站。赛鱼派出所民警张福龙带着尿检设备早已等候在这里。

34岁的耿某因吸毒于2015年5月被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责令社区戒毒。在蔡洼街道东陶社区接受社区戒毒一年多后,转入赛鱼社区继续接受网格化戒毒。如今,耿某每隔一个月就要到社区做一次尿检,接受社区“六帮一”小组监督帮助。

取尿、拍照、检验……不到半个小时,耿某尿检的结果便呈现出来——阴性。一旁的王瑞青立即将尿检结果拍照,并归入耿某个人戒毒档案。

“尿检是检验吸毒人员是否复吸的重要手段,也是鞭策吸毒人员坚持戒毒的重要途径。按照网格化戒毒要求,吸毒人员第一年每月接受一次尿检,第二年变为每两月一次,到了第三年就成为每季度一次。”矿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富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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