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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出台“人才新政 30条”

2017-09-07 08:22:3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田宜龙李宗宽

9月6日,记者从洛阳市人才办获悉,洛阳市委、市政府新近出台被称为“人才新政30条”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中西部地区人才高地的实施方案》,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和中西部地区人才高地,助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

引进和新当选院士奖励100万元

按照《方案》,对于全职引进和新当选的院士等顶尖人才,洛阳市财政每人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补贴,在岗期间每年给予5万元津补贴。

对全职引进和洛阳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及中原学者等,由市财政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及中原学者等,在岗期间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津补贴。

围绕洛阳市“565”现代产业体系,将继续实施“河洛英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较强产业化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探索采取“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1000万至5000万元的支持。

探索实行人才“绿卡”制度

按照《方案》,洛阳市将向引进培养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分类发放“河洛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社保、公积金、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制度,统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资源,优先妥善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机制,在洛阳全市定点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预约诊疗等服务。

洛阳市将鼓励创新龙头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创新主体,通过市场化渠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采取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

“双创”成绩突出给予重奖

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在洛设立分支机构,在创新创业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重奖。

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研发机构,柔性引进院士等高端智力资源,对建站成功的,洛阳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院士工作站1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10万元奖励。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创业或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并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

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转化所得净收入,其研发团队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取得。

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②9(制图/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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