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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人才新政十条”

2017-09-07 07:26:4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对推荐人才入驻余杭区,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万)人计划”、省“千(万)人计划”、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个人或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引才资助等。

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

建立合法固定住所户籍、用人单位集体户、投亲靠友户籍、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集体户、用人单位或暂住地所在社区(村)集体户“五元供给”人才落户体系。全日制应届大专、本科高校毕业生在余杭落实工作单位且缴纳社保即可安排落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等。

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

定期开展区级人才奖、重才爱才优秀单位评定工作,每次评定一批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及领军型人才团队等。

浙报制图:戚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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