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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柳林县公安局从三方面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一是严格管理使用。所有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车辆使用必须填写《柳林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请示受理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派车。二是严格值班备勤。每天统一安排4人24小时值班。三是严格纪律要求。规定公务用车必须是机要、应急、调研、公务接待,特别是明确规定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上下班接送,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