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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资委全面清理公职人员违规经营性活动

2017-09-06 18:21:4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长沙9月6日电(记者史卫燕)近日,湖南省国资委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系统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省国资委系统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据了解,湖南省国资委系统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湖南省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清理整治的内容主要为上述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重点清理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等6类行业领域的问题。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不得违规参与这6类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

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参与相关私营企业经营性活动,或参股相关私营企业;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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