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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业务违规再收两罚单 半年内遭罚逾1200万

2017-09-06 14:11:4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恒丰银行。资料图

9月6日,中国银监会烟台监管分局连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烟台分行”)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累计罚款70万元。

烟银监罚决字〔2017〕2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恒丰银行烟台分行存在违规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烟台银监分局处以罚款40万元。

  烟银监罚决字〔2017〕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由烟台银监分局出具的烟银监罚决字〔2017〕2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恒丰银行烟台分行存在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罚款30万元。

  烟银监罚决字〔2017〕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恒丰银行近半年屡次被罚,有网友评论称,恒丰银行已经成为违规专业银行。

今年6月,恒丰银行重庆万州支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被万州银监分局罚款50万元;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违反内控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被青岛银监局罚款80万元。

今年5月,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因违规保管客户物品,被浙江监管局处以20万元罚款;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商户收单资金的货币转移服务,被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恒丰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没94.01万元;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出现存贷挂钩、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违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提供担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被处以罚款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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