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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整治食品虚假宣传 孙梅君:突出治理4类违法行为

2017-09-06 11:07:3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记者 刘潇潇)今年7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本次整治行动的核心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突出整治4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生态环境。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本次整治工作是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专项行动。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整治行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成立全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其他8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孙梅君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和虚假宣传,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概念等。

  孙梅君指出,本次整治行动的核心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突出整治4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治理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孙梅君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并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工作。

  “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坚决遏制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生态环境。”孙梅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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