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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2017-09-06 09:01:4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上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升或调降的幅度均控制在20%以内,调整后的价格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

15.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有没有跟进配套措施?

答: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为了实现群众负担整体不增加、医院运行良好、医保资金可持续的改革目标,我们同步配套了医疗保障、医疗救助、财政补助以及综合监管等政策,加强了改革的系统性。

(二)诊察费、床位费及医保报销

16.诊察费是什么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答:诊察费是按照国家规定,合并原有挂号费、诊查费项目设立的收费项目。

改革前,原有的挂号费、门(急)诊诊查费医保不予报销;特病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按比例报销。

改革后,“诊察费”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门(急)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实行统一定额报销政策。

17.诊察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不同等级医院、不同职称级别医生执行不同的诊察费价格标准。医保对诊察费实行定额报销,且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医保报销政策。

18.我在就诊时,总体感觉新设的诊察费收费标准比原来的挂号费加诊查费要高些,这是怎么回事?

答:我们在制订诊察费时,保留了原挂号费和诊查费的收费额度。同时,考虑到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需要补偿的因素和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因此提高了诊察费标准。

虽然总体看,诊察费较改革前患者需要支付的挂号费加诊查费要高些,但是由于患者就诊时无需再支付药品加成和原来的挂号费、诊查费用,且医保对诊察费进行了定额报销,因此患者负担整体不会增加。当然,就个体而言,患者负担是会有差异的。

19.我发现我选择看病的医生级别越高、这个医生所在的医院等级越高,我个人自付的费用也要高些,这是为什么?

答:这次改革实施“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和报销政策。总体看,为您看病的医生级别越高、这个医生所在的医院等级越高,您个人自付的费用也相对较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到一、二级医院看病,推进建立分级诊疗的格局。

20.床位费是如何调整的?对于床位费提高的这部分费用,医保是如何跟进的呢?

答:此次床位费的调整,在医院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按一级医院10元/床日、二级医院20元/床日、三级医院35元/床日上调价格,并分别由医保定额报销每床日9元、18元、32元;个人分别承担每床日1元、2元、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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