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记者 张磊)今日,有读者咨询: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来支付房租吗?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太原市民若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房屋租赁费用及物业费用。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如本人及配偶在太原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支出总额。
此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支付物业费,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6元(我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12个月。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