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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有自由,行为应有界

2017-09-06 03:21: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田闻之

“遛狗被打几近毁容”,成都某女士近日发布微博称:自己因遛狗没拴狗绳,宠物犬冲向附近一孩子,对方家长直接踹狗一脚,随后双方发生口角,自己被打。岂料一番诉苦后,这位女士非但没有得到多少同情,还被不少网友说成“活该”。

抬腿踹狗也好,抡拳打人也罢,一言不合就动手肯定不对。说起来,那些反过来谴责被打女士的网友,倒也不是支持“暴力”为打人叫好,而是出于对遛狗不拴绳现象的深恶痛绝。随着越来越多宠物走进城市家庭,成为人们的情感寄托,这边是日益增多的“萌宠”,那边却是不断攀升的纠纷。遛宠物不拴绳的、任由宠物随地大小便的、不按规定注射疫苗的,诸如此类在宠物主人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却严重影响着其他群体。时间长了,发生冲突难以避免。

表面看来,大家的矛盾集中在猫猫狗狗身上,但仔细探究,远非如此。很多时候,人们讨论的并不是宠物,而是在养宠物过程中,你的很多行为是否恰当。大家都希望人与动物各安其道,但一些宠物主人,总认为自家“宝贝”乖顺、可爱,不会伤人,凡事可以“松松绳子”。这种从自身角度出发、基于自身经验的判断,在私人领域没什么问题,放到公共空间,就很不合适了。往小了说,这是“想当然”;往大了说,很可能造成对他人权益、对公共权利的侵犯。

今天,大家的生活方式、兴趣喜好不尽相同。但无论怎样,分清公域与私域的界限,明白并遵守公域之内的规则,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养宠物如此,其他行为亦然。比如,怎么说话、以多大声音说话是个人选择,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就会引人侧目。再如,健步“暴走”有益健康,但走上公路影响交通就会招致恶评……当人们的活动半径日渐扩大,当不同的生活方式逐步交织,更应将公共规则视为人际交往的基本前提和相处之道。

“只知有我而不知有他,只知有私而不知有公”,是行不通的,互相尊重不能只局限在家门内、熟人间。谨记个人之外还有社会,私人领地之外还有公共空间,我们才能逐步营造出一个“人人相善其群”的现代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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