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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力度

2017-09-05 10:56:5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9月5日消息 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门近日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

依据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下发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测监管,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构成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以下为工作方案全文:

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工商广字〔2017〕150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中强调“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虚假广告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广告的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防止破窗效应,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反弹,加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保障广告市场良好秩序,促进广告市场环境持续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含有不良影响内容广告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及时调查,快速处置。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严肃查处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严禁利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形象作广告宣传,严禁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进行宣传炒作,严禁借党的十九大进行商业炒作。对在网上发布的借党的十九大和中央领导人名义进行商业炒作的信息第一时间严控处置,坚决维护好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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