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严管成为习惯
很多落马官员在身陷囹圄后,面对组织悔过时,都把组织管理不严、日常监督不力、平时敲打不够作为一条重要原因。姑且不论他们是否有为自己开脱罪责之嫌,但从中不难看出“严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严管”是我们党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一以贯之的理念:严明纪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严肃执纪,党纪国法面前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岳家军,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古今中外有战斗力的军队,无一不是军纪严明之师。我军作为党缔造和领导的武装集团,历来在“严管”上走在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始破题的反“四风”、纠积弊,党员干部逐步感受到了党组织的管理越来越严、纪律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严。
然而,在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清风正气扑面而来的严管之下,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患上了“严管不适症”,感到不快、感觉不适,更有甚者罔顾组织再三告诫、纪律刚性约束,依然故我,违规违纪行为毫不收敛收手,越底线、触红线,处事不公、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小贪小腐等现象在一些单位还是屡禁不止。
纪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如果查处过程不严肃、处理手段不强硬,纪律红线没划出来、法纪权威没树起来,不但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害了同志、贻误事业,时间久了,还会形成“什么禁令都敢碰,什么规矩都敢破”的歪风邪气,以致对违法违纪之人之事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毫无组织纪律性可言。对此,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党员干部的严格约束融入日常管理中,让“严管”真正成为自觉、成为习惯,通过纪律严明、制度严密、处罚严厉,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有效防止思想跑冒滴漏、行为脱轨越界。要有抓早抓小的决心、铁面执纪的态度、较真碰硬的魄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每名党员干部纳入到组织监管、制度约束中,熟悉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廉洁状况等,对于在严管之下“水土不服”、试图“以身试纪”之人,及时敲打提醒、警示告诫,防止其在堕落的道路上越滑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