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拎包入住不再是梦,省住建厅出台新规—— 城市中心区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

2017-09-05 08:36: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实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房屋出售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质量验收。这是9月1日,省住建厅出台的《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总体要求。

这也意味着今后购房者可以省去劳心费神的装修,真正实现“拎包入住”的梦想。

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需要,是加强新建住宅装修质量管控,减少安全隐患的需要;也是减少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扰民等问题的需要。

城市中心区新建住宅全装修

《意见》要求,全省各市要逐步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率。各市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目标,可明确城市中心区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中心区以外地区鼓励实行新建住宅全装修,并逐步扩大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区域范围,使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逐年上升。同时,尽快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已确定沈阳市、大连市为全省新建住宅全装修重点推进地区。

装修设计与住宅主体设计同步

关于新建住宅全装修的设计、施工与管理,《意见》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装修设计上,鼓励住宅全装修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装修设计应与住宅主体设计同步进行; 实行全装修的新建住宅,装修设计施工图与主体结构施工图要一并报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住宅全装修设计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多方听取意见,细化设计方案,贴近业主的实际需求,并提倡装修简洁化,装饰个性化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服务。

必须建造装修样板房

在装修施工上,项目单位开发建设的全装修住宅,必须建造装修样板房,并展示交房标准,供购房者选择。样板房要按照1∶1的比例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全装修住宅交房时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其他交房标准应在双方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住宅全装修应积极推行工业化的施工方式,鼓励使用装修部品,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减少湿作业,提高装修质量和施工效率。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