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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引入电子围栏管理,每200辆车应配1名专职运维

2017-09-05 02:26: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为促进杭州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今年4月26日杭州市发布了《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向市民征求意见。昨天,修改后的《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在杭州市政府网上公布,开始网上听证。

原来的意见稿,规定每80辆车配1名专职运维,现改为120辆车配1名专职运维,如引入电子围栏管理,不得低于每200辆车配备1名运维人员的标准。

【车辆】

单车强制3年更新且无广告设置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杭州从事互联网自行车经营的经营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经营者投放互联网自行车,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监测报告,合理、及时调整互联网自行车的投放规模、投放数量和投放区域。

拟从事互联网自行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强制标准要求,具备实时定位功能;从正规渠道购入并能提供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投入经营的车辆强制更新时限为三年,自投入经营之日起计算;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安全】

未满12周岁禁止注册租赁

涉及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主要为人身意外、押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三方面,在征求建议稿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和租赁;经营者应当确立民事赔偿机制并向社会公示,并为承租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其次,经营者收取押金、预付金的,应当与企业自有资金严格隔离,并在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进行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的预付金,仅能用于支付租金。

退还押金、预付金时,经营者不得要求承租者额外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收取费用,资金应在承租人提出退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本市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两个版本的征求意见稿,都有这一内容。

【管理】

每120辆车配1名专职运维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互联网租赁单车经营者应组建运营维护队伍,做好车辆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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