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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治官事不营私家

2017-09-04 19:41:4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为官者,一手托两家,既要管“大家”,还要顾“小家”,两者要泾渭分明:有公赋无私求,有公用无私费,有公役无私使,有公赐无私惠,有公怒无私怨。只要守得住此“公”,则无善不举,无功不成。就是芝麻小官、愚而用公者,人也望风畏服。否则,便是封疆大吏、智而用私者,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

“我要为众人,营私以为羞。”但现实中个别领导干部常常忘记了党员姓“公”的属性,混淆了公私的楚河汉界,不是花公家的钱买自己的单,就是公账混入私账充当混账,不断破坏政治生态,侵蚀党的健康肌体。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私分明应该成为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行为准则。秉公绝私宛如群蜂筑巢,日积月累,没有谁是站着看的,不如挽起袖子从自己做起。只有坚持以“公”为标尺,正心、正言、正行,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不为私心所缚,不为私欲所扰,不为私利所绊。(郝启荣 武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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