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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万居民信赖“家门口的检察院”

2017-09-04 08:25: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月,有联络员向派驻息陬检察室反映,息陬镇南元疃村村民王某2006年的一份生效判决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执行款。十多年来,王某不间断地向法院申请执行。得知此事后,检察室干警主动与王某取得联系,在审查了王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后,检察室主任卢金义表示,案件执行标的只有2万余元,且排除了不能执行的可能性,可以实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遂将该情况移送本院民行科。在检察室和民行科的合力监督下,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王某顺利拿到执行款。

“2万元不单是一个数字,更是我十年来心中解不开的结。谢谢你们帮我解开了心结。”王某事后专程将一面锦旗送给检察室干警。派驻息陬检察室主任卢金义接过锦旗说,一份检察建议书并没有那么难送,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

如今,三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荣誉室里挂满了群众送来的锦旗。不到两年时间,经过检察室干警的努力,实现了辖区群众从起初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有问题就愿意跟干警们讲的转变,派驻基层检察室真正成了百姓心中的“家门口的检察院”。

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同时送来锦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同时来送锦旗,这种通常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派驻石门山检察室出现了。

案件发生于2016年9月12日,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追尾一辆农用三轮车,三轮车驾驶员因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移送曲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一次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他情绪特别激动,对自己因过失导致的事故悔恨不已。”办案检察官了解到他的家庭并不富裕,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已远远超出他的承受能力,但被害人家属情绪也很激动。如何既让被害人家属得到赔偿,又让肇事者得到谅解?问题相当棘手。

经过大量艰辛细致的工作,派驻石门山检察室干警想出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先向被害人家属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指出犯罪嫌疑人在事发现场主动报警并拨打“120”的积极施救情节,赢得被害人家属理解;然后阐明法定赔偿标准,使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框架内协商;最后,搁置争议,均衡利益。

经过检察室四次调解、数次与保险公司联系之后,调解方案终于得到三方认可。犯罪嫌疑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12万元,保险索赔由诉讼解决,理赔部分全部归被害人家属。最终,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得以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被害人家属也及早得到了赔偿,心里安慰了许多。

“秉公执法,公平正义”“为民解忧,公正执法。”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先后送来的锦旗上,当事人真真切切地在情理法中感受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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