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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化” 推动民政执法创新发展

2017-09-04 08:10: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苏州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要求,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制度化、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行政执法手段多样化、行政执法信息透明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的目标定位,推动《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一系列民生政策法规出台,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现行政执法制度化。该局主动构建民政执法制度体系,出台《苏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主动细化业务政策法规,创新制定《苏州市地名管理行政执法规程(试行)》等近10个政策法规,有效弥补上位法存在的操作性不强的情形。

实现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将民情民意贯穿到行政执法中,业务处室在接到举报投诉后2个工作日内形成“行政执法案件申请表”,上报审批。

实现行政执法信息透明化,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123项行政权力进行修改、调整,全部录入省政务服务网。

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对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在编人员,撤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目前该局系统具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资格人员48名,江苏省行政复议资格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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