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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 辽宁养老院的内设医疗机构将划入医保定点范围

2017-09-04 05:25: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 唐心萌) 9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到今年底辽宁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到2020年底,将执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按照《计划》要求,明年,辽宁将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养老院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院、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养老院、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实现多种形式联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辽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外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不得以任何名目加以限制。

此外,在监督整治方面,辽宁将集中曝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及时整治,因而导致事故的养老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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