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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目标构成论

2017-09-04 04:20:5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提升国家法治化。国家治理水平取决于法制度供给能力和法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的任务之一就是整体上降低或控制国家成本。国家成本应该包括系统成本、维护成本、运行成本。一般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公权力的公信力比较高,或国家的法治水平比较高,政府有效守法护法,百姓自觉遵纪守法,那么,国家的运行成本相对就会低,相反就会高。所以,国家的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法治水平。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全国统一的公民身份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统一的金融、工商、税务、交通、质检、环保等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以此为参照,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

推动社会自治化。国家治理水平依赖于制度供给能力,但现代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并不是制度和规则的唯一供给者。对于社会基层的许多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而言,社区平台、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各类不同的社会主体所提供的制度供给和管理规则也是必要的。在主要通过党的组织和政府机构来提供统一的制度和服务的同时,面对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需求,如何本着“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精神,让政府、社团、社区、企业、个人等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协同行动,实现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协同治理的状态,这也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要课题。(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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