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讲述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我要以自己的遭遇为例,警示更多人,希望大家提高防骗意识,千万别重蹈我的覆辙。”湖北襄阳的宋女士一边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一边不自觉地握紧拳头。
去年4月的一天,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一个自称民警的人对她说,她的一张银行卡有异常消费记录,原因在于她泄露了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用以办理投资卡行骗,要她马上打电话报案,还给了她一个“上海市某公安分局”的电话号码。
宋女士一开始还很警觉,因为她从来没有去过上海,也没有发现卡被别人使用过。这时对方又说,如果宋女士不相信,可以拨打114电话查询那个号码的真实性。
宋女士将信将疑地拨打114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那的确是“上海市某公安分局”的办公电话。宋女士懵了。
很快,宋女士就接到那个“办公电话”的来电,对方自称警察,询问了一些她的相关信息,称查到她的确涉嫌参与一起诈骗案,利用她银行卡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跳楼自杀,诈骗所得的10%共计20多万元都返到了宋女士的银行卡上。
这下宋女士更懵了,对方说得头头是道,让她开始怀疑自己了。通话过程中,宋女士听到有人敲门进入对方的办公室,称呼着对方的姓名、职务,让她更加深信不疑。
对方在电话中告诉宋女士,她所涉及的这起案件牵涉面极广,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此保密,绝对不能和任何人谈起,最好先单独找个宾馆住下。
对方很快加了宋女士的QQ,给她发来一份“逮捕令”。看到“逮捕令”上自己的身份证号和照片后,她几乎完全相信了。
骗子还在电话中恐吓宋女士,说她虽然是被冤枉的,但如果不能自证清白,可能要坐十几年牢,好在他们可以帮助她查明真相。
此后,又有一个自称某检察长的人打电话给宋女士,这时候的宋女士,甚至没有再怀疑过对方的身份。
就这样,宋女士一直谨记骗子说的“保密原则”,悄悄“配合”着骗子“调查取证”,让他们去做自己的“资金清查”,并按照骗子的要求,将自己手中银行卡的信息全部提交给骗子,按照骗子的指示,在宾馆电脑上一步步进行所谓的“清查”,直到电脑突然黑屏。
宋女士此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可对方说她卡里的钱还在,只是被暂时锁定,查完就能解冻,如果急用需要交5万元保证金。
宋女士想到自己的卡里有一张是朋友的,感觉这样放着心里不踏实,就按照骗子的要求,交了5万元保证金。
这次,宋女士已经没有富裕的钱,只好找朋友凑齐打给了骗子。
即便如此,骗子依旧没有放过宋女士。没过多久,骗子又给宋女士打电话说,上面有命令要立刻逮捕她,如果她不想被抓,要尽快交9万元取保候审。
此时,宋女士的内心早已崩溃,她想都没想,就又凑钱交给了骗子。
宋女士告诉记者,这就是她被骗的整个经历。其间她被骗子蛊惑,一直坚守着“保密原则”,不敢对身边的人谈起这件事,直到最后一次被骗才开始觉醒,选择了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