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未来七成降雨将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8月31日,太原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详细描绘了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美好蓝图。到2017年年底,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将达目标要求。
让城市像海绵一样有“弹性”
所谓“海绵城市”,就是让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在此次印发的两份意见和办法中明确,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决策、组织、实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今年起,全市将结合安置房建设,城中村、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坚持“新建”以目标为导向、“改造”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和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到今年年底,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上述目标要求;到2020年年底,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老旧城区分批次改造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所进行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河湖水系、排水管网及安置房建设、城中村、棚户区、城乡危房、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
今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进行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写明。
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建筑节能等改造一并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将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顶层设计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内易积易涝、雨污混流、无排水设施、黑臭水体严重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老旧城区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批次、分年度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