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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风险点 扎紧制度篱笆

2017-09-03 01:40: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怎样避免监督执纪时紧时松、忽严忽宽?

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确保执纪审查规范高效?

“权力必须要用制度机制来规范,权力只有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才不会变成脱缰的野马。”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表示。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不断完善监督执纪制度体系,通过认真梳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清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业务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监督执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取得了内部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纪质量提升的良好效果。

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谨防“一回了之”

“前几年送礼金被组织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是否影响本次的提拔任用?”在省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某厅级干部廉洁意见时,尽管相关处室给出了“同意其提拔”的意见,但会上依然有争议。经反复讨论,最后集体赞成给予“不宜提拔”的回复意见,省委也采纳了该意见。

类似这种廉洁意见回复集体审核把关的场景,在省纪委常委会上已成常态。省纪委汲取十八大以来查处的51名省管干部“带病提拔”的教训,建立了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干部廉洁意见回复机制,规定每一批次征求意见都要明确具体承办人,凡是省管干部廉洁情况征求意见一律提交常委会,放到桌面上“晒一晒”、审一审、议一议,不放过任何疑点。从以前纪检监察室提意见然后层层签批后反馈,改变为集体研究负责的机制,今年以来,已对894人次的回复意见进行研究审议,建议不宜提拔使用32人次。

严把关还要真核实。按照规范线索管理办理有关制度要求,省纪委把干部廉洁意见的回复按初核工作的标准进行办理,并及时协调相关地方和单位协助核实有关事项,切实防止“一回了之”。

针对执纪审查风险点,环环拧紧“责任阀”

成绩源于省纪委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根本遵循,完善信访、审查、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将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在问题线索处置上,实行集体审议机制。“集体审议机制消除了以案谋私的空间,即使有人想插手干预案件,那也是有想法、没办法,谁说了都不算,哪怕是找我也不行。”陆俊华坦言。

同时,严把问责事项关,问责事项审核也坚持集体审议。今年1至6月,全省共问责141个单位,其中,厅级单位15个,县处级单位45个;问责1536人,其中厅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1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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