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诞生历程
计划立法
2017年5月2日
中国人大网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该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拟于2017年6月初审。
提交初审
2017年6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奏唱礼仪规范以及不得奏唱、播放国歌的场合等做出规范。
草案二审
2017年8月28日
国歌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大了对侮辱国歌行为的惩处力度。草案二审稿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表决通过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新华社电 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精神。
国歌法规定,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