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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谁造假谁担责

2017-09-02 04:20: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矜伪不长,盖虚不久”,假数据不会成真成绩,即便造假者能一时得逞,最终也会被看透揭穿、绳之以法。近年来,环境保护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厉打击震慑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顶层做好防控设计。2016年年底,全国1436个国控站点的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由以前的“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从体制上保障了监测数据免受行政干预;同时,积极推进国家、区域和运维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建设,采取“一点多发”、远程监控、交叉检查等多重措施,确保数据真实。2017年1月起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罪”论处,有效解决了造假定罪难的问题;而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的联动机制,更是解决了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作为环境管理的“眼睛”和环保执法的“哨兵”,环境监测的第一要务是求真务实。对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种害人害己、遗祸千年的行为,必须下大力气常抓不懈,绝不姑息纵容。

(作者:茆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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