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平凡之中见真情

2017-09-01 08:41:0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电缆掉在地上,民警变身“托举哥”果断处理。

大雨中民警坚守岗位疏导交通。

16岁中学生为雨中交警撑起爱心伞。

“中国好人”岳蒲杰护送学生过马路。

民警护送特殊考生。

本报记者 张辰 通讯员 崔正博 文/图

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它所蕴含的信仰之力、爱民之心、奉献之情,历久弥新,永放光芒。近年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紧密结合职业特点和时代要求,把弘扬雷锋精神贯穿整个队伍建设全过程,内化于心铸警魂,外化于行促规范,以“中国好人”岳蒲杰为榜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全体民警形成“崇尚荣誉争当标杆”的价值共识,学雷锋、见行动蔚然成风。

全队民警发扬雷锋同志钉子精神,精细管理,科学谋划,让城市道路更加畅通;铁腕治霾,黄标报废,让蓝天更蓝;事故预防,交安宣传,使群众出行平安;智慧交管,民生警务,更加惠及民生。他们相继推出“一三四五”工程,即:立足岗位,日行一善;打造笑美、言美、服务美“三美”窗口;开展岗前检查、主动问好、微笑交流、双手递证形象升级“四小件”;做到人在路上、心在路上、服务在路上、形象在路上、爱民在路上的“五个在路上”。

民警救援飞机失事的飞行员、爱心接力救助病危患者、飞身抢救车轮下的群众、半夜守护醉酒男子、雪天背学生过马路……数不胜数的善举塑造了临渭交警的形象,感动了无数群众,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和认可交警工作,夏天送来绿豆汤,冬天送来热鸡蛋,大队收到的感谢信和锦旗数以百计,民警将温暖送给群众,群众用感动激励民警。大队获“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一次,公安部表彰两次,“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汪勇式’集体”、“第三届渭南市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渭南市年度标杆集体、市区核心价值观示范点,今年3月大队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也是全国被表彰命名的50个先进单位中唯一的公安交警集体,5月,大队车管所被中国妇女联合会命名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行走在渭南的大街小巷,处处可见身着警服的“雷锋”身影,处处传递着一心为民的大爱情怀,处处体现着新时代的文明新风。临渭交警不但是交通管理的主力军,更是城市形象的名片,精神的坐标。如今,这支队伍叫响了“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岗位学雷锋,爱民我更美”的口号,正朝着“人民满意,全省领先,全国优秀”的目标阔步前行。

大队先后有2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省、市公安机关表彰,其中3名个人和1个集体被授予“渭南标杆”,5人荣立个人一、二等功。整个队伍呈现出典型辈出的局面,学雷锋、争先进、树标杆蔚然成风。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