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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围墙的养老有标准的服务

2017-09-01 08:25: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服务人员在为老人缝褥子。 本报记者马智博摄

□本报记者马智博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传统养老院已无法完全解决和满足老年社会的养老需求,“没有围墙”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成为冰城众多银发族的养老首选。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日前,《哈尔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出台。这一标准也成为哈市作为落实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务实工作的新举措。那么目前冰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开展的情况如何?《规范》的出台将使老年人享受到哪些福利?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服务价格是否会因此提升?相关部门又将如何对《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管?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

制定规范填空白

“2008年,哈尔滨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哈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正式开启。”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郑志宏说。

据了解,哈市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其中,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65周岁以上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城市郊区农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的独居老年人,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从2008年启动至今,哈尔滨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也从最初的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逐渐扩展到包含法律维权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6大类50多个品种。”郑志宏提供的一份数字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哈市老年人口已达192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其中选择居家养老老人占老年人口的96%以上,达184万人左右。“显然,居家养老已成为哈市养老模式的主流。”郑志宏说。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哈市民政部门发现居家养老最大的“难点”和“痛点”在于专业服务的提供。“尽管2016年哈市又出台了《哈尔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暂行)》,但加之2008年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更多是明确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对象、服务类型等,但对于服务的具体方式、达到的程度标准等方面规定过于笼统。”郑志宏认为这就导致许多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对于服务该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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