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住了几年的房子竟然是别人的,拿在手里的房产证也是假的。除此之外,这套房子的原主人还将房产抵押进行贷款,之后又延期不还款。当以上事件接连发生后,涉案人张某难逃法律严惩。昨日,兰州中院公布案件终审裁定,决定对张某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的判罚。
住了两年的房子还是别人的
2013年3月25日,被告人张某与米甲(化名)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以65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火车站东路229号1单元401室房屋出售给米甲,并交其居住。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人张某将房屋产权证书一份交付米甲。后经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证实:上述产权证系伪造。
房子自出售后,一直由米甲居住。2015年4月2日,信贷公司的工作人员来米甲家,找张某要求还款。直到那时,米甲才知道,张某此前交付的房产证是假的。
考验期内犯案撤销缓刑判实刑
一审判决后,张某提出上诉。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