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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电话,你无需一忍再忍

2017-08-31 07:21: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网友“心已关机”:骚扰电话为何“治而不止”?

吉林网友“夏法”:立法怎样界定骚扰电话?

主持人:完整意义上的公民通信自由权不仅包括公民向他人拨打电话的权利,也包括不受到他人骚扰电话的“不通信权”。可是,这项衍生权利在我国相关立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在行业内,目前工信部正在推动《网间骚扰电话治理技术要求》《通信网络不良语音信息判定标准》《通信网络不良语音信息处置规范》《电信网络不良和诈骗语音处置技术能力要求》等一系列骚扰电话治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为相关治理单位开展骚扰电话处置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内蒙古网友“伐木将”:如何治理骚扰电话?

主持人:对骚扰电话,无需一忍再忍。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有不少办法应对骚然电话。例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受到治安处罚,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在一些司法判例中,法院将电话认定为语音信息,进而对骚扰者作出处罚。理论上讲,拨打者只要拨打过3次以上骚扰广告电话就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其实,多数骚扰电话的实施者正是通过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非法收购人们的通信信息而达到非法目的,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难逃刑事制裁。治理骚扰电话,既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垃圾信息治理考核评价制度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治理力度,形成社会共治合力,用户自身也要提高防范意识。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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