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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租赁房为何选这13个城市试点?

2017-08-31 06:51:4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3个试点城市

北京

上海

南京

杭州

厦门

武汉

合肥

郑州

广州

佛山

肇庆

沈阳

成都

继9部门启动12个城市租赁改革试点后,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确定北上广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多部门围绕租住房改革密集出台政策,释放出重要信号,表示出中央加大房地产改革的决心。

人口净流入代表性城市

为何选择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试点?分析人士认为,本次选择的13个试点城市基本囊括本轮房价上涨较快城市,对需求侧的把握极为精准。

“此次是要在超大、特大城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中,按照地方自愿原则,部署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说,作为人口净流入的代表性城市,这些城市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相对较强。

据住建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在高房价时代,与新市民旺盛的住房租赁需求相比,我国大中城市租赁市场存在房源总量严重不足、租价高、供应结构不合理、租住环境一般等问题。

盘活农村最大一笔资产

在房价、租金居高不下的大中城市,土地、房源供应长期紧张,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有很多,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重要因素之一。

在土地市场引入招拍挂制度后,我国土地制度“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加剧。一方面,热点一二线城市宅地供应异常紧缺,土拍竞争愈加激烈,地价飙升,地王频现;另一方面,农村土地不能直接转化为城市住房用地,在耕地红线的高压线下,大城市国有土地总量已经触顶,唯有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才能在缓解城市供地压力的同时,盘活农村最大一笔资产。

在复旦大学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陆铭看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拓展我国集体土地用途,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构建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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