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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四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017-08-31 04:10: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雷健 通讯员雷卫华陈建浩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消防部门立足山区实际,聚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隐患整治,连续四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据清远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晓伟介绍,近年来,清远市把消防安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清远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截至8月20日,清远市消防部队共检查单位6706家,发现整改隐患6500余处,临时查封单位94家,责令“三停”单位63家,罚款238.54万元,拘留19人,监督执法各项数据同比去年均大幅度上升。

清远市消防部门在突出抓好火灾隐患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强消防设施整治改造。该市今年启动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以来,6个县(市、区)已有的市政消火栓全部完成“穿衣戴帽”和安装防撞设施,全市35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60%的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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