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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梨协会发布“库尔勒香梨”商标使用规范

2017-08-30 17:20:4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乌鲁木齐8月30日消息(记者张孝成、巴州台记者张新华)为保护库尔勒香梨品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发布2017年“库尔勒香梨”商标使用规范。

规定要求:应在包装上注明“库尔勒香梨”字样、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商标图标、产地信息、双码编码。需要注意:巴州地区、乌鲁木齐市新印制的包装纸箱应规范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字样、“库尔勒香梨”孔雀图标标识、产地信息:中国·新疆·库尔勒。新印制的包装纸箱必须印制印刷厂名称,实行双码编制;阿克苏地区新印制的包装纸箱应规范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字样、商标、产地信息:中国·新疆·阿克苏或阿拉尔。

据了解,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自1995年起积极申办“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996年,中国第一件注册保护的地理标志—“库尔勒香梨”诞生;2006年10月,“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我国第3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也是我区的第4件驰名商标。

关键词: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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