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金普新区按新规送达第一案:70名劳动者节省57天维权成本

2017-08-30 06:21:2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孟麟 宋荣鑫 记者于艳新)“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申请执行啦!”最近,刚拿到劳动争议送达回函的70名劳动者,向记者高兴地表示。他们是今年4月申请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的,由于企业拒不配合领取文书,劳动仲裁只得登报公告送达应诉材料,使得开庭足足推迟了60多天,而且仲裁员也告诉他们,如果企业继续这样不配合,裁决结果出来之后还要经过60天的公告期才能生效,这可急坏了他们。没想到,等到裁决出来以后,正赶上劳动争议新规定出台,他们很快就拿到了裁决书,而且只经过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可以去申请执行了。他们请求的150余万元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基本上都获得了仲裁委的支持。

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8日,人社部公布了新版的《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并自7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以前很多企业拒不领取文书,想法设法逃避送达的情况就得以改观。现在,只要有明确证据证明企业的注册地或经营地点无误,就可以留置、张贴到企业去,只需要留置三个工作日,就视为送达成立,这比公告送达足足省了57天!

文中开头出现的那些开心的劳动者,就正好赶上了新规定的实施。根据案件涉案人数情况、企业注册地实际情况等综合特点,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定该企业的情况符合新规定的要求,果断决定适用新的送达规定,从而有效完成案件送达,加快裁判文书生效进程。所以,他们的案子不需要登报公告,只需要留置送达就可以了,7月24日,由3名仲裁员到达该企业,完成了该案的送达流程,这也是金普新区适用新规完成送达的第一件案子。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