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老年人发出不同的声音。武昌的李爹爹表示:自己在一家游泳馆游了几年,感觉一直不错,新规定限制老年人游泳,“这不是变相剥夺了老年人游泳的权利么?”
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家对老年人游泳并没有作出统一的、硬性的规定,年龄不应成为分水岭,游泳馆若是怕承担相关责任,可以多配备救生人员及相关设备,加强安全措施,加强监督和提醒。
最近,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四项危险的体育运动,游泳排在首位。游泳馆给老年人设门槛,也确实是出于降低风险的无奈之举。对此,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尚重生认为:针对老年人游泳不应搞“一刀切”,最好的办法是区别对待。年纪较大、身体尚好的老年人喜欢游泳,社会就应该为他们提供服务。体育监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方扮演“责任区分主体”的角色,协调老年人和游泳馆之间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变堵为疏”,才能使老年人“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