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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订法官法等八部法律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2017-08-29 09:45:16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兰旻):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28日提请审议。草案拟从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等方面进行修改,旨在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此次拟修订的八部法律包括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邓昌友当天对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草案进一步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以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措施的实施,“应当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同时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草案也予以新的规定。邓昌友介绍说,“草案在律师法、公证法中增加规定: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申请人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此外,为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草案还规定“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关键词: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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